ST康美药业债券股票索赔
广州律师代理维权索赔诉讼继续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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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最新进展
年5月15日,ST康美药业公告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证监会已认定康美药业业绩造假,相关行为涉及虚假陈述记载。康美药业的创始人和实际控制人、康美药业“爆雷”的“幕后黑手”马兴田,也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而康美药业的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证监会年7月10日发布了关于《证监会拟对广发证券采取行政监督措施》的公告,其中明确表示,对广发证券在康美药业相关投行业务中的违规行为依法下发告知书。
广东海际明律师事务所李维常律师认为:本次证监会对康美药业、广发证券作出处罚,借用证监会官员的话:“行政处罚不会是本案终点,证监会将继续配合司法机关对康美药业案进行查处,相关人员将受到刑事追责。”该负责人称,民事追责机制亦将发挥作用,将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刑事追责、民事赔偿体系,切实提升市场违法成本”。
那么作为投资康美药业的广大中小投资者股民,因康美药业年报虚假陈述业绩造假受损,更应该积极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权,除了追责康美药业公司、高管外,还应该追责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审计机构正中珠江的相关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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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背景
证监会《处罚决定书》(号)披露,康美药业存在以下四大违法事实:
一:虚增业绩。年年报——年年报虚增业绩,包括虚增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其中年年报虚增营收89.99亿元,多计利息收入1.51亿元,虚增利润6.56亿元。年年报虚增营收.32亿元,多计利息收入2.28亿元,虚增利润12.51亿元。年半年报虚增营收84.84亿元,多计利息收入1.31亿元,虚增利润20.29亿元。年年报虚增收入16.13亿元,虚增利润1.65亿元。
二:虚增货币资金。年1月1日至年6月30日,康美药业通过财务不记账、虚假记账,伪造、变造大额定期存单或银行对账单,配合营业收入造假伪造销售回款等方式,虚增货币资金。通过上述方式,康美药业年年报告虚增货币资金.48亿元;年年报虚增货币资金.44亿元;年半年报虚增货币资金.88亿元,占公司披露总资产的45.96%和净资产的.24%。
三:虚增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房地产。康美药业将前期未纳入报表的6个工程项目纳入表内,不满足会计确认和计量条件,导致年年报虚增固定资产11.89亿元,虚增在建工程4.01亿元,虚增投资性房地产20.15亿元。
四:隐瞒披露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年初至年底,康美药业在未经决策审批或授权程序的情况下,累计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非经营性资金.19亿元。康美药业未依法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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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条件
在年4月20日至年12月28日期间买入,且在年12月29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该公司股票/债券。
满足上述条件的股民投资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股票维权索赔(最终认定条件以法院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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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所需资料
1、需提供交易账户户主经公证证明的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相一致的公证书两份。(注:可前往当地公证处办理)。
2、证券营业部盖业务章的资金对账单(对账起止日期:第一次买入该股至卖出所有该股期间,目前仍然持有的注明股票余额)。
3、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都可以,需包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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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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