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了《彭栋梁受贿一审刑事判决书》,原寻乌县南桥镇卫生院院长彭栋梁因收受贿赂,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五万元。
判决书显示,年8月至年6月期间,彭栋梁在任寻乌县南桥镇卫生院负责人、院长期间,在采购药品过程中,交待南桥卫生院分管副院长及药房负责人采购邝海泉、谢某1、赖某1、黄某(均另案处理)所代理的医药公司的药品,违反国家规定收受药品销售人邝海泉、谢某1、赖某1、黄某所送的药品回扣共计元归个人所有。
此案牵涉甚广,涉及汇仁医药公司、仁翔医药公司、厚德医药公司、鹭燕医药公司、仁济医药公司、万某医药公司、康某医药公司、南华医药公司、国药控股赣州公司、赣州医药公司、沧海医药公司、五洲医药公司等多家药企。
寻乌县监察委从南桥卫生院调取的资料证实,上述药企确与南桥卫生院有药品购销往来,并确认了南桥卫生院在上述医药公司的药品采购量数据。
相关证人证词佐证了在药品采购过程中,彭栋梁存在收受药品回扣归个人所有的行为。证人证词显示,送给彭栋梁的药品回扣来源于证人所代理公司给的销售返利,都是采取现金的方式,彭栋梁收受回扣后没有过退还的情况。
证人邝海泉证言,证实邝海泉系江西仁翔医药公司、江西汇仁医药公司的医药代表,负责上述公司在寻乌的药品销售、配送、回款结算等业务。自年9月至年5月,共计送给彭栋梁药品回扣元。
证人赖某1证言,证实赖某1系江西仁济医药公司、江西康某医药公司、江西南华医药公司、赣州万某医药公司、江西厚德医药公司、赣州鹭燕医药公司的医药代表,负责上述公司在寻乌的药品销售、配送、回款结算等业务。自年1月至年6月,共计送给彭栋梁药品回扣元。
证人谢某1证言,证实谢某1系国药控股赣州公司、江西沧海医药公司、赣州医药公司的医药代表,负责上述公司在寻乌的药品销售、配送、回款结算等业务。自年4、5月至年5、6月,共计送给彭栋梁药品回扣元。
证人黄某证言,证实黄某系江西五洲医药公司的医药代表,负责该公司在寻乌的药品销售、配送、回款结算等业务。年4、5月至年初,分三次共计送给彭栋梁药品回扣元。
上述事实均有相关证据证明。
基于此,当地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彭栋梁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彭栋梁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
二、对被告人彭栋梁退出赃款人民币八十八万五千七百四十一元,依法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其中三十九万五千四百七十一元由本院上交国库,其余四十九万元由寻乌县人民检察院、寻乌县监察委员会上交国库)。
卷入该案的企业不乏知名药企,如国药控股赣州有限公司、赣州鹭燕医药公司、江西汇仁医药贸易有限公司等。
公开资料显示,国药控股赣州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国药控股江西有限公司,而国药控股江西有限公司的大股东为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据了解,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港股上市公司。
而赣州鹭燕医药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江西鹭燕医药有限公司,江西鹭燕医药有限公司则是上市公司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此外,此案中提及的江西汇仁医药、江西仁翔医药、江西南华医药等多家医药公司,主体均为江西汇仁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据了解,江西汇仁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02-14,注册资本为万人民币。法人代表为陈冰郎,经营范围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麻醉药品等多种产品。
据查,上述几家企业不管是主体还是旗下子公司,都曾深陷行贿风波,但屡次被曝行贿丑闻,仍不断有卷入行贿案件的消息传出,这背后暴露了这些药企对带金销售的依赖,即使知道会损坏企业名誉,甚至面临处罚,也不舍放弃带金销售带来的巨大“甜头”。
现如今,国家对医药行业监管越来越严,大力打击医药腐败,打击药企带金销售,如果药企执意走带金销售这条路,恐怕只会越走越窄。
▌同茂顺来源:医药观察家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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